span class乔布斯的大学时代

转眼间,这个被誉为“改变世界的天才”──史蒂夫·乔布斯已经离世七年了。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那个时代的校园文化,乔布斯全部一一体验过,但是他的内心深处却一直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对生命本质的追问,对初心的坚守,或许艺术
原标题:乔布斯的大学时代转眼间,这个被誉为“改变世界的天才”──史蒂夫·乔布斯已经离世七年了。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那个时代的校园文化,乔布斯全部一一体验过,但是他的内心深处却一直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对生命本质的追问,对初心的坚守,或许艺术化的科技对于乔布斯,应该像画笔之于梵高,刻刀之于米开朗基罗,那么的极度沉浸,注入了烈火般的热情、激光似的专注以及疯子般不知妥协才有了苹果的今天。克里斯安·布伦布伦南,乔布斯第一任正式女友,说:“史蒂夫很疯狂,这也正是他吸引我的地方。”乔布斯的疯狂是以一种有教养的方式体现的。他开始了伴随他一生的强制性饮食计划──仅仅食用水果和蔬菜,所以他又瘦又结实,就像惠比特犬一样。他学会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别人,他喜欢在长时间的沉默中断断续续地加入语速极快的讲话。这样一种激情和冷漠的奇怪组合,再加上那一头及肩长发和稀疏的胡茬儿,让他看上去就像个疯癫的萨满巫师。他时而展现超凡魅力,时而让人毛骨悚然。“他不断变化形象,看起来有点儿半疯,”布伦南回忆说,“他经常焦虑不安,好像有无尽的黑暗包围着他。乔布斯当时已经开始服用迷幻药了,在森尼韦尔郊外的一处麦田里,他让布伦南也加入了其中。“感觉很好,”他回忆说,“那段时间我听了很多巴赫的音乐。就在一瞬间,整个麦田似乎都在演奏巴赫。在当时,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感触。巴赫的音乐在麦田里飘荡,我觉得自己就是交响乐的指挥。”“他很开明,又很残酷,”她回忆说,“真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暑假期间,有一次乔布斯的红色菲亚特着了火,他差点儿因此丧命。为了想办法赚钱买一辆新车,乔布斯让沃兹尼亚克开车带他去了迪安扎学院,到那里的公告板上寻找招工启事。为了三美元一小时的报酬,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以及布伦南穿上厚厚的全套戏服,戴上帽子,扮演梦游仙境的爱丽丝、疯帽子和白兔子。真诚又亲切的沃兹尼亚克觉得这一切十分有趣。“我说,‘我想做这个,这是我的机会,因为我喜欢小孩子。’我从惠普请了假。我想史蒂夫会觉得这是个烂工作,但我把它当作一次愉快的经历。”乔布斯确实做得很痛苦:“太热了,那些服装又很重,只要在里面待上一会儿,我就会产生揍那些小孩儿的冲动。”“耐心”这个词,从来就与乔布斯沾不上边儿。里德学院一开始,乔布斯根本就不想读大学。“如果我没有读大学的话,我应该会直接去纽约。”他回忆说,一边思考着如果当年选择了那条道路,自己的世界(也许是我们所有人的世界)会有怎样的不同。当他的父母坚持要他上大学时,他以一种被动而富有侵略性的态度进行了回应。尽管州立大学的学费更加亲民,但他不考虑州立大学。他也不想去斯坦福,尽管就在家门口,而且可能会给他提供奖学金。“去念斯坦福的人,他们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他说,“他们一点儿艺术细胞都没有。我想要上的是更富有艺术性的、更有趣的学校。”他坚持认为唯一的选择就是里德学院,这是位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一所私立文理学院,也是全美最贵的大学之一。乔布斯去伯克利看望沃兹的时候,接到了父亲的电话,父亲说里德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同时还试图劝说史蒂夫不要去那里,母亲也劝他。他们说,里德的学费太高了,根本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但他们的儿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他不能去里德学院的话,那么他就哪儿都不去。如往常一样,父母又一次妥协了。1984年,乔布斯展示苹果Macintosh电脑里德学院的在校生只有1000人,规模只有家园高中的一半。学校以自由精神及嬉皮士生活方式著称,与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并存的是学校严格的学术标准及核心课程。5年前,迷幻启蒙运动领袖蒂莫西·利里(TimothyLeary)在他的“精神探索联盟”高校之旅中,曾经盘腿坐在里德学院的草地上,大声呼喊:“就如同过去所有我们在其中寻找神性的伟大宗教一样……那些古老的目标都隐喻着现在──打开心扉、自问心源、脱离尘世(turnon,tunein,dropout)。”许多里德学院的学生把这三条告诫奉为座右铭,学校在20世纪70年代的退学率超过了三分之一。1972年的秋天,乔布斯要开学了,他的父母开车带他来到波特兰,但他又作出了叛逆的举动:拒绝父母送他进校园。事实上,他甚至连“再见”和“谢谢”都没有说。后来他回想这件事的时候,充满了愧疚:“这是一生中真正让我觉得羞愧的一件事。我当时不够体贴,伤害了他们的感情。我不该那么做的。他们为了能让我去那儿读书竭尽全力,但我就是不愿意他们在我身边。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有父母。我就想像个搭火车四处流浪的孤儿一样,突然出现在校园,没有根,没有与外界的联系,也没有背景故事。”1972年下半年,乔布斯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美国的校园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美国对越南的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征兵热潮,都在逐渐平息。校园中的政治激进主义渐渐消退,许多宿舍的卧谈会主题都已换成对自我实现的兴趣。乔布斯深受一系列关于精神和觉悟的书籍影响,尤其是《此时此地》(BeHereNow),这是一本介绍冥想及致幻剂的美妙之处的书,作者是拉姆·达斯导师(BabaRamDass),本名叫理查德·阿尔珀特(RichardAlpert)。“这本书意义深远,”乔布斯说,“它改造了我和我的很多朋友。”这帮朋友里和乔布斯最亲密的是一个留着稀疏胡子的大一新生:丹尼尔·科特基(DanielKottke),他是在抵达里德学院一周后见到乔布斯的,和乔布斯一样喜欢佛教禅宗、迪伦和迷幻药。来自纽约一个富人区的科特基聪明又温和,对佛教的兴趣让他那花童一般和蔼可爱的举止显得更加柔和。精神上的探索让他不再追求物质享受,尽管如此,他还是对乔布斯的录音机印象深刻。“史蒂夫有一台TEAC牌双卷盘录音设备,还有大量迪伦的录音带,”科特基回忆说,“他真的很酷,又科技感十足。”乔布斯开始经常和科特基及他的女友伊丽莎白·霍姆斯(ElizabethHolmes)混在一起,他们会一起搭便车去海边玩,参加宿舍里关于生命意义的说唱,去当地的哈雷·克里希纳寺庙参加爱心活动(lovefestivals),还会去禅宗中心吃免费的素食。“这些很有意思,”科特基说,“也极具哲学层面的意义,对于禅宗我们是非常严肃的。”乔布斯开始跟科特基分享其他关于禅宗的书,包括铃木俊隆(ShunryuSuzuki)的《禅者的初心》(ZenMind,Beginner’sMind)、帕拉宏撒·尤迦南达(ParamahansaYogananda)的《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AutobiographyofaYogi)、理查德·莫里斯·比克(RichardMauriceBucke)的《宇宙的意识》(CosmicConsciousness),以及丘扬创巴(ChögyamTrungpa)的《突破精神唯物主义》(CuttingThroughSpiritualMaterialism)。他们在霍姆斯房间屋顶阁楼的狭小空间里开辟了一间冥想室,在里面布置了印度花布、一块手纺纱棉毯、蜡烛、熏香,还有冥想坐垫。“天花板上有一扇小门,是通向阁楼的,那里空间很大。”他说,“我们有时候在那里服用迷幻药,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在里面冥想而已。”乔布斯对东方精神,尤其是佛教禅宗的信奉,并不是心血来潮或年轻人的一时冲动。他投入了他特有的那种激情,这些东西也在他的性格中根深蒂固。“史蒂夫是个十足的禅宗信徒,”科特基说,“禅宗对他的影响非常深。这一点你可以从他极简主义的美学观点和执着的个性上看出来。”佛教对直觉的强调也深深影响了乔布斯。“我开始意识到,基于直觉的理解和意识,比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更为重要。”他后来说。然而,他的激情让他很难实现真正的涅;内在的平静、内心的平和、为人的圆润这些禅修者的特质,并未在他身上显现出来。在大一那年,还有一本书深深影响了他(也许影响得有点儿过分),那就是《一座小行星的新饮食方式》(DietforaSmallPlanet),作者是弗朗西丝·摩尔·拉佩(FrancesMooreLappé),书中颂扬了素食主义对个人以及对我们整个星球的益处。“我就是那时候发誓不再吃肉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地球。”乔布斯回忆道。但这本书也进一步将他推向了极端的饮食习惯,包括暴饮暴食后又催吐、禁食,或者连续几个星期都只吃固定的一两样食物,比如胡萝卜或苹果。乔布斯和科特基在大一这年成了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史蒂夫比我还深陷其中,”科特基说,“他完全靠吃麦片活着。”他们会去一个农民合作社买东西,乔布斯会买一盒麦片,吃上一个星期,再买点儿散装的健康食品。“他会买一些椰枣和杏仁,还有许多胡萝卜,他有一台冠军牌榨汁机,我们会做胡萝卜汁和胡萝卜沙拉。曾经有个故事说史蒂夫吃了太多的胡萝卜,皮肤都变成橘黄色了,这个故事可不完全是瞎编的。”朋友们都记得,史蒂夫的皮肤有时候会呈现出一种日落时分太阳般的橘黄色。乔布斯在读过20世纪初出生在德国的营养学狂热者阿诺德·埃雷特(ArnoldEhret)所著的《非黏液饮食治疗学》(MucuslessDietHealingSystem)一书后,饮食习惯变得更加怪异。埃雷特坚信饮食中只应该包括水果和不含淀粉的蔬菜,这样的话就可以防止身体产生有害的黏液;他还提倡定期通过长时间的绝食来清理身体。这就意味着,即使是麦片也不能再吃了──还有所有的米饭、面包、谷类以及牛奶。乔布斯开始提醒朋友们,他们的百吉饼中也隐藏着产生黏液的危险。“我以我惯有的方式疯狂地陷入其中。”他说。有一次,他和科特基整个星期都只吃苹果,之后乔布斯开始尝试更加纯粹的绝食。一开始先是两天不吃东西,最终发展到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然后通过摄入大量的水和多叶蔬菜来结束绝食。“一周过后,你就会有很美妙的感觉了,”他说,“不用消化食物,就可以让你获得很多活力。我当时状态很好,我觉得自己随时可以走路去旧金山。”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那个时代寻求自我启迪的校园文化中,这几样标志性的行为,被乔布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集于一身。尽管如此,在他骨子里,电子极客的暗流仍在涌动,并在将来的某一天与他身上的其他特质完美地结合。罗伯特·弗里德兰有一次,为了筹集一些现金,乔布斯决定卖掉自己的IBM电动打字机。他走进之前答应要买这台打字机的那个学生的宿舍,发现对方正在和女友云雨。乔布斯准备离开,但那个学生请他坐下,等他们结束。“我当时想,‘这太离谱了吧。’”乔布斯后来回忆说。他和罗伯特·弗里德兰(RobertFriedland)的友谊也从此开始。乔布斯的一生中,弗里德兰是少有的能以个人魅力蛊惑他的人。乔布斯吸收了弗里德兰身上一些独具魅力的特质,有几年的时间甚至将他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直到后来把他看作吹牛高手。弗里德兰比乔布斯大了4岁,但当时还在读本科。他的父亲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后来在芝加哥成为一名成功的建筑师。弗里德兰原本是在缅因州的鲍登文理学院读书的,但是读大二的时候,他因为身上携带了价值125000美元的24000片迷幻药而被捕。当地报纸拍到了他被带走时的现场照片:一头及肩的波浪金发,正冲着摄影师微笑。他被判在弗吉尼亚州的一座联邦监狱服刑两年,于1972年被假释。那年秋天他来到了里德学院,立刻开始竞选学生会主席,他宣称需要洗刷“司法不公”强加给自己的罪名。最终他赢得了选举。弗里德兰曾经听过《此时此地》的作者拉姆·达斯导师在波士顿的一次演讲,他和乔布斯、科特基一样深深迷恋着东方精神。1973年的夏天,弗里德兰去印度拜访了拉姆·达斯的印度教导师—尼姆·卡罗里大师(NeemKaroliBaba),也就是信众们所熟知的马哈拉杰-吉(Maharaj-ji)。那年秋天,弗里德兰从印度回来后,已经起了一个宗教名字,走到哪里都是一双凉鞋和一身飘逸的印度长袍。他在校园外租了一个房间,就在一个车库顶上,很多个下午,乔布斯都会去那里找他。弗里德兰确信觉悟的状态确实存在,并且这种状态可以通过努力而获得,这让乔布斯十分着迷。“他让我达到了一种全新层次的觉悟。”乔布斯说。弗里德兰也觉得乔布斯十分有魅力。“他总是光着脚走来走去,”他后来对一位记者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他的激情。他只要对一样东西感兴趣,就会把这种兴趣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乔布斯熟练掌握了利用凝视和沉默来征服别人的技巧。“他的招数之一就是死死盯着正在和他讲话的人。他会一直注视着对方的眼睛,然后问一个问题,要对方在不回避他目光的情况下回答。”据科特基说,乔布斯的一些性格特质,包括一些伴随他职业生涯的特质──都是吸收自弗里德兰。“弗里德兰教给了史蒂夫现实扭曲力场。”科特基说,“他极富魅力,也会骗人,可以让事态屈从于他的超强意志。他很机智,充满自信,还有一点儿独断专行。史蒂夫对此很是钦佩,他和罗伯特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之后,也变成了这个样子。”1991年,乔布斯展示NeXTstationcolorcomputer乔布斯也从弗里德兰身上学会了怎样让自己成为焦点。“罗伯特是个非常善于交际也非常有魅力的人,一个真正的推销员。”科特基回忆说,“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的时候,他羞涩又谦逊,非常内敛。我想是罗伯特教会了他怎样销售产品,怎样与别人交往,怎样展现自我,怎样控制局面。”弗里德兰身上的气场很强。“他走进一个房间,别人立刻就会注意到他。史蒂夫刚刚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则恰恰相反。他跟罗伯特相处一段时间后,身上的羞涩开始逐渐褪去。”弗里德兰管理着波特兰西南40英里处一家220英亩的苹果园,果园的主人是他一位来自瑞士的古怪的百万富翁叔叔,名叫马塞尔·穆勒(MarcelMüller),他靠垄断当时罗德西亚的公制螺纹构件市场而发了财。弗里德兰在迷恋上东方宗教后,把这处果园改造成了一个公社,叫作团结农场(AllOneFarm),乔布斯、科特基、霍姆斯以及其他一些寻求觉悟的人会在那里过周末。农场里有一座主楼、一座大仓库和一间花园小屋,科特基和霍姆斯就睡在花园小屋里。乔布斯和另一个公社成员格雷格·卡尔霍恩负责给格拉文施泰因苹果树剪枝。“史蒂夫管理着苹果园,”弗里德兰说,“我们当时在做有机苹果汁生意。史蒂夫的工作就是带领一群怪人给果树剪枝,然后把果园打扫干净。”乔布斯开始有点儿无法忍受弗里德兰宗教领袖般的行事风格了。“也许他看到了太多弗里德兰的本质。”科特基这样说道。尽管这个公社最初的目的是成为逃避物质主义的庇护所,但弗里德兰开始像做买卖一样管理公社。他的信徒们被要求砍柴然后出售柴火,生产苹果榨汁机和柴火炉子,参加各种商业活动但得不到报酬。有一天晚上,乔布斯睡在厨房的桌子下面,看着人们进进出出,从冰箱里偷别人的食物,他都被逗乐了。他不喜欢公社经济。“事情开始变得非常物质主义,”乔布斯回忆说,“每个人都了解到自己在为罗伯特的农场拼命工作,于是大家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这一切让我觉得恶心。”很多年以后,弗里德兰已经成了一位亿万富翁,管理着铜矿和金矿──产业遍及温哥华、新加坡和蒙古。我在纽约与他相约小饮。那天晚上我给乔布斯发了电子邮件,提到了这次相遇。不到一个小时,他就从加州打来电话,提醒我不要听信弗里德兰的话。他说,弗里德兰因为旗下的几处矿产破坏环境而陷入了麻烦,曾经打电话联系他,请求他与比尔·克林顿交涉,但他没有回应弗里德兰。“罗伯特总是标榜自己是个精神至上的人,但他越过了从魅力到欺骗的界限。”乔布斯说,“你年轻的时候认识的某个号称精神至上的人最后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淘金者,这真是件非常奇怪的事情。”退学乔布斯很快厌倦了大学生活。他喜欢待在里德学院,只是不想去上那些必修课。实际上,他惊讶地发现,尽管里德学院有着嬉皮士的氛围,但也有非常严格的课程要求,学生需要阅读《伊利亚特》这样的作品,还要研究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沃兹来访的时候,乔布斯挥舞着自己的课程表抱怨说:“学校强迫我上这么多课程。”沃兹回答:“是的,大学就是这样的。”乔布斯拒绝去上那些必修课,而是去上自己感兴趣的课,比如舞蹈课,在那里他既可以享受艺术,还有机会见到女孩子。“我绝不会不去上必修课,这就是我们性格上的差异。”沃兹尼亚克感叹道。乔布斯后来说,把父母的钱花在了根本不值那么多钱的教育上,他也开始有负罪感。“我那工薪阶层的父母省下来的钱全花在学费上了,”他在那场著名的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演讲中提到,“我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也不知道大学能如何帮我搞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标,但我却在花着父母的毕生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我也相信,一切都会顺利。”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他只是不想再付学费,也不想再去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课程了。让人吃惊的是,校方竟然容忍了这一切。“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极具吸引力,”教导主任杰克·达德曼(JackDudman)说,“他拒绝机械地接受事实,任何事情他都要亲自检验。”即使在乔布斯停止交学费之后,达德曼还是允许他旁听课程,并且可以继续待在宿舍和朋友们在一起。“我一退学,就不用去上那些我不感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可以去上那些看起来有意思的课。”他说。这其中有一门书法课非常吸引他,因为他注意到校园里的大多数海报都画得很漂亮。“我学到了衬线字体和无衬线字体,怎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间调整其间距,以及怎样做出完美的版面设计。这其中所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再一次证明,乔布斯总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置身于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在他所有的产品中,科技必定与完美的设计、外观、精致、手感、人性化甚至是浪漫结合在一起。他是追求友好图形用户界面的先锋。在这一方面,那门书法课程是意义非凡的。“如果我大学的时候从没有上过那门课,那么Mac计算机里绝不会有那么多种字形以及间距安排合理的字体,其他的个人电脑上也不会有这些(事实上,Windows复制了Mac,采用了Mac的字形字体)。”在此期间,乔布斯在里德学院作为一名边缘人物,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他大多数时间都光脚走路,下雪天的时候穿着凉鞋。他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自己的心灵以及对个人觉悟的追求上了。“我当时身处一个神奇的时代,”他后来回忆说,“提升我们觉悟的是禅宗,还有迷幻药。”即便是后来,他依然赞扬致幻剂让自己得到了更多启发。“使用迷幻药是一段意义非凡的经历,也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迷幻药让你看到硬币的另一面,当药效退去之后你就记不清楚了,但你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它让我更清楚什么是重要的──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我应该尽我所能,在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中留下一些东西。”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美国著名的传记作家,曾先后就读于哈佛大学和牛津大学。历任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董事长和《时代周刊》总编,他的作品包括畅销书《爱因斯坦》,《本杰明·富兰克林传》以及《基辛格》。来源:《史蒂夫·乔布斯传》,中信出版社,2014年修订版编辑:木木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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