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钏炼狱心火,不了情深——品味有关“金钏之死”的两个回目

作者:刘上生 内容提要:家生女儿的悲剧。两种生命价值观的对立。贾宝玉的自我精神救赎。私密性与场景对映和悬念设置。 一 生命何价?围绕“金钏之死”[1],两种生命价值观尖锐对立。 本来,丫鬟家奴金钏之死对贵族贾府只是一桩微末之事。不过
原标题:炼狱心火,不了情深——品味有关“金钏之死”的两个回目作者:刘上生内容提要:家生女儿的悲剧。两种生命价值观的对立。贾宝玉的自我精神救赎。私密性与场景对映和悬念设置。一生命何价?围绕“金钏之死”[1],两种生命价值观尖锐对立。本来,丫鬟家奴金钏之死对贵族贾府只是一桩微末之事。不过因为牵涉到两位主子而引人注意。金钏儿被王夫人撵出后投井,王夫人心有内疚,“赏了她娘五十两银子”,外加两套妆裹衣服。说“赏”,是由于金钏儿只是个家生女儿,生命权属于主人,“赏”是主人的恩赐。按照贾府的惯例,家生子(家里的)死丧银子只有二十两,探春就是这样处理舅舅赵国基丧事的。所以,金钏儿算是从优待遇。也就是因为她的不堪屈辱,纵身一跃,使生命获得了高价钱。妹妹玉钏儿也得以拿到双份月例银子。从此,主子们心安理得,把她从记忆中轻轻抹去。但是,在偌大贾府,除了玉钏妹妹,还有一个人始终纪念着她,就是贵族公子贾宝玉。金钏儿的死使他的灵魂受到巨大的冲击。炼狱心火,不了情深。他为此进行着痛苦的精神救赎。金钏之死是他精神世界成长的重要分界线。写出这种救赎过程的是伟大作家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涉及金钏之死的情节有六回:第三十回,三十二回,三十三回,三十五回,三十六回,四十三回。其中回目标示两回,第三十二回“含耻辱情烈死金钏”和第四十三回“不了情暂撮土为香”。“情烈”是一种很高的评价。“情”即感情,性情。“烈”是一种高贵品格,古代即用于表彰。《康熙字典》引《韵会》云:“刚正曰烈。”《集韵》云;“忠烈也。”《谥法》:“秉德遵业曰烈。”《史记伯夷传》“烈士徇名。”又《聂政传》“乃其姊亦烈女也。”[2]金钏儿不堪羞辱,刚烈自尽。据脂批,作者初稿结尾处有“情榜”,[3]金钏儿应该以“情烈”列名。“情烈”表示了作者的高度赞扬。在《红楼梦》的丫鬟中,金钏儿是除了晴雯能享受这种评价的唯一人。当然,这种赞扬中,也包含着对悲剧制造者的批判。“不了情”是对贾宝玉的评价。他的“情”,是包含着精神救赎内容的沉重忏悔和怀念。同样有其可贵之处。在小说整体构思中,更有其深刻意义。研读有关回目和文本内容,有助于认识两种生命价值观,认识贾宝玉。两回回目,第三十二回现存脂本和程高本皆同,第四十三回除梦稿本后句作“不了情皆撮土为香”,其他各本均作“不了情暂撮土为香”。“皆”字明显不妥。特别要指出,曹雪芹写的不是一个普通奴婢的悲剧,而是与其包衣家世相同的贾府家生女儿的血泪故事。二金钏被撵之前跪着哭求:“太太要打要骂,只管发落,别叫我出去就是天恩了。我跟了太太十来年,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服侍十来年,可谓忠忱尽职。此时也不过十六七岁。[4]情辞够哀苦,但唤不回主子的哀怜之心。对于金钏儿挨打被逐,第30回叙述者有如下解说:“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此乃平生最恨者,故气忿不过……”有何“无耻之事”?前文作了相当详尽的描写。宝玉到王夫人处,王夫人在里间凉榻上睡着,金钏儿坐在旁边捶腿,也乜斜着眼乱恍:宝玉轻轻的走到跟前,把她耳上带的坠子一扚,金钏儿睁开眼,见是宝玉。宝玉悄悄的笑道:“就困的这么着?”金钏抿嘴一笑,摆手令他出去,仍合上眼。宝玉见了他,就有些恋恋不舍的。悄悄的探头瞧王夫人合着眼,便自己向身边荷包里的香雪润津丹掏了一丸出来,便向金钏儿口里一送。金钏儿并不睁眼,只管噙了。宝玉上来便拉着手,悄悄的笑道:“我明日跟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金钏儿不答。宝玉又道:“不然,等太太醒了我就讨。”金钏儿睁开眼,将宝玉一推,笑道:“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宝玉见王夫人起来,早一溜烟去了。看来王夫人并未睡着,两人言行举止一清二楚。宝玉轻佻调情(现代语言或可谓“骚扰”),金钏儿无法回避,只好敷衍。“金簪子掉在井里头”,说明她明白自己是家生子的命运由主人支配的身份,但她还想把纠缠不休的宝玉支开,所以提贾环彩云的事。她没有拒绝,或许是碍于情面,但也看不出有什么过错。错在宝玉。然而王夫人不由分说地对她打嘴巴辱骂,横加罪名,随后就撵出去。奇怪的是,贾环和彩云可能确有其事,她却置之不理。彩云一直在她身边安然无恙。在贵族家庭,年轻主子对丫鬟的性调戏、性占有本是常事,连袭人都知道同宝玉云雨“不为越礼”,何况两人不过言语问答,何以对始终处于被动的金钏儿如此大动肝火?这里颇觉费解。也许因为宝玉是亲生儿子,她对年轻少女与其亲近有一种神经质般的防范和反感心理?(这从黛玉进府时王夫人的叮嘱就可以感觉到)总之,这位太太的盛怒和淫威就如此把从小忠心事主的丫鬟逼上了绝路。金钏儿不是外买奴(外头的),而是家生奴(家里的)。书中描写已显示,她从孩提时起姐妹就为贾府主子服役,被逐后也无人身自由,不像外买奴有契约关系,只能含羞忍辱地跟着母亲出去。“在家里哭天哭地”,无人理会,遂投井自尽。她死在贾府高墙内东南角上的井里,人们打水时才发现尸首,连未出门的贾环都能看到。这说明她家在贾府的下人区,而非如同袭人家在城里。她的生命权是属于主子的。这个刚烈的无辜女奴,走投无路,惟有以死证清白,表达自己的悲愤控诉和抗议!由此看来,所谓“宽仁慈厚”云云,这些话与其说是为之辩解开脱,不如说是作者有意用事实对照的强烈反讽。直到听到金钏投井的消息,贾府才有所震动。贾政想的是“我家从无这样事情,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若外人知道,祖宗颜面何在?”他并不痛惜一条“下人”年轻鲜活生命的消逝,而是顾虑“祖宗颜面”可能受到的影响。王夫人虽知垂泪自责,对宝钗遮遮掩掩地说“前儿他把我一样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但是宝钗一番为她开脱罪责的说辞,便让她自我宽解了:“姨妈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她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玩玩逛逛。岂有这样大气性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姨妈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她,也就尽主仆之情了。”为罪恶涂抹脂粉,甚至反咬受害者,人命如物,价格补偿,薛宝钗够冷酷够伪善了。难怪她深得王夫人喜爱。她的话,把标榜“宽柔以待下人”的贵族之家以等级奴役为天然合理的生命价值观表露得淋漓尽致。客观地说,王夫人虽盛怒难犯,但良知尚存。事后还想有所弥补,以求心安。不过,这种止于物质利益的弥补,并没能触动“罪过”者的灵魂。这就难免不继续制造新的罪恶。三然而金钏之死,在贾宝玉心中激起的波澜,却无法平息,以致成为煎熬他的炼狱心火。金钏儿是他喜欢的一个丫鬟玩伴。宝玉“爱红”,从小喜欢吃姊妹和丫鬟嘴上的胭脂。及至少年,仍然如此,不能说不包含朦胧的性欲求。第十九回袭人曾经规劝,并未改变。第二十一回他还要用胭脂水洗脸,吃胭脂,被湘云打落。第二十三回宝玉去见贾政心情紧张,王夫人的丫鬟都站在廊檐下抿着嘴笑,“金钏一把拉住宝玉,悄悄的笑道;‘我这嘴上是才调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还吃不吃了?’”可见吃胭脂还是常事。贾宝玉出来对金钏儿笑着伸舌头,确是玩伴嘴脸。第二十四回宝玉见鸳鸯脖颈白腻,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吧。”鸳鸯便叫袭人。从同一事的反应看,鸳鸯年岁较大,态度更庄重;而金钏儿性格天真开朗,同宝玉相处更随意,还开开玩笑。这也许是宝玉举止轻浮的一方面原因。宝玉见金钏眼困便“恋恋不舍”,说要“讨你在一处”,“守着你”,实际上潜意识中还是一种贵族公子对丫鬟的占有欲。金钏知道自己身份地位,只能敷衍应对,却不料招来横祸,导致蒙辱自杀。宝玉一向疼爱女儿,如今因他之过,女儿身亡命殒。他痛感自己的责任,“五内俱伤”,“一心总为金钏儿感伤,恨不得此时也身亡命殒,跟了金钏儿去”(第三十三回)。后来挨打,虽然贾环诬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为此事本身受惩,也属理所当然,故挨打后宝玉昏昏默默中仍“见金钏儿进来哭诉为他投井之情”,而宝玉对黛玉说“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第三十四回),其中也就包含甘愿受惩之意。以己之命偿人之命,这是人权平等的生命价值观。贾宝玉虽不可能有人权观念,但“世法平等”已成为其信仰。(第四十一回)没有主奴等级,没有生命贵贱,甚至在贾宝玉心中,“清净女儿”的价值远远高过于“须眉浊物”。金钏儿虽是家奴,却是“清净女儿”,而自己却在“浊物”之列。因而导致女儿生命消逝的罪错,绝不能靠金钱补偿,必须通过灵魂荡涤精神救赎来改正。两种生命价值观:等级奴役和“世法平等”尖锐对立。贵族公子贾宝玉由此开始自己的精神救赎之旅。金钏之死使宝玉的心灵备受煎熬。他极其内疚,渴望用行动获得谅解救赎。他首先希望得到金钏儿妹妹玉钏的谅解。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写他“虚心下气”“陪笑问长问短”,想让玉钏尝一口莲叶羹,以至汤碗打翻烫了自己,他反而关心玉钏儿是否烫着。细节很感人,却被看到的傅家婆子嘲笑为“痴”“傻”。当然,最重要的举动是第四十三回于金钏生日宝玉出城私祭。“金钏生辰,恰与凤姐同日,宝玉乃不怕凤姐见怪,不顾贾母悬心,不惧众人议论,径至郊外仙庵,一柱清香,亲为祭奠。”[5]这种祭奠并非偶然为之。第五十八回他对芳官说:“你瞧瞧我那案上只设一炉,不论日期,时常焚香,他们皆不知缘故,我心里却各有所因。”“所因”即纪念所逝,从前文描写,我们知道只有两个人:情友秦钟和丫鬟金钏儿。这是一种怎样的不了情思!五贾宝玉的精神救赎之旅,由于与贵族贾府的生命价值观完全对立,因而具有极大的私密性。可以说,连他的知己,贵族小姐林黛玉也未必理解。这从第四十四回林黛玉对《荆钗记》中《男祭》的议论就可看出。这件事,他是一个真正的精神孤独者。然而他不顾一切的顽强跋涉,这使作者必须采取与他所处环境和私密行动相应的艺术手段进行描写。第四十三回“私祭金钏”的场景对映和悬念设置就是如此。此回内容包含两个对映性场景:贾母发动凑份子为王熙凤做生日以寻乐的热闹,和贾宝玉带茗烟出城在水仙庵私祭金钏的冷清。其中还穿插这天又是诗社社日对贾宝玉的等候寻找。这种在同一天两个生日和一个社日相撞的偶合,不但造成气氛的热冷喜悲对照映衬,而且突出了主体选择的力量。贾宝玉毅然弃人情习俗诗社聚会于不顾,而为一死去的丫鬟设祭,这是何等叛逆而卓出的作为。私密性的悬念设置尤其体现了作者的匠心。这种悬置包含几个层次:叙述者对阅读者的意图悬置;宝玉私祭行动对贾府诸人的意图悬置;宝玉私祭对象对随从茗烟的意图悬置。三重悬念设置使得情节描述充满诱惑和情趣。特别是出城私祭,连唯一的随从茗烟也不知缘故,但又成为宝玉得力助手,主仆二人信息隔膜而又心灵相通。隔膜是宝玉的情感和救赎不可能为茗烟理解,故必须隐秘;相通则是茗烟聪慧忠诚,长期追随,了解宝玉的思想性格取向。这就使私祭过程妙趣横生。特别是茗烟代祝一段:宝玉掏出香来焚上,含泪施了半礼,回身命收了去。茗烟答应,且不收,忙爬下磕了几个头,口内说道:“茗烟跟二爷这几年,二爷的心事,我没有不知道的,只有今儿这一祭祀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敢问。只是这受祭的阴魂虽不知名姓,想来自然是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极聪明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二爷心事不能出口,让我代祝:若芳魂有感,香魄多情,虽然阴阳两隔,既是知己之间,时常来望候二爷,未尝不可。你在阴间保佑二爷来生也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出相伴,再不可又托生这须眉浊物了。”说毕,又磕几个头,才爬起来。茗烟是古代文学史上最出色的小厮形象。他首先在“学童闹书塾”(第9回)中崭露头角;后来成为宝玉获得外部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对催化宝黛爱情和宝玉异端思想起着重要作用(第十九回,二十三回,二十六回等)。他的这段个性化的代祝词,虽然并不符合宝玉私祭意图,却的确说出了宝玉生命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和内心最深挚真诚的愿望,为此次私祭增添了一份亮色。一系列的悬念描写更吸引阅读产生浓厚好奇和探究心理。从李纨等候宝玉不见,袭人寻找到贾母悬心,转到宝玉先天精细安排,次日清晨“遍体纯素”带茗烟出门,往城外冷清处,要买降芸檀香,[6]祭奠之意逐渐明朗。到水仙庵见塑像落泪,找清洁处放香烛,置于井台,含泪施半礼,对象渐清晰。但仍费捉摸,故有茗烟代祝。至回府见玉钏垂泪,宝玉与玉钏对话。阅读者真相大白,而贾府一干人始终蒙在鼓里。直到第四十四回叙平儿理妆时,才补叙一句“今日系金钏儿生日,故一日不乐”,呼应私祭之事。针线十分绵密完整。而“平儿理妆”与“私祭金钏”遥相呼应,则表现了贾宝玉通过精神救赎的成长进步。到第五十八回宝玉说“时常焚香”,“我心里却各有所因”,又表明这种私密性的精神救赎的长期延续。如果说祭奠忏悔是精神救赎的第一步,那么,灵魂净化,对于贾宝玉,就是更重要的精神救赎内容。金钏儿事件促使他进一步荡涤了自己灵魂的污泥浊水。它成为贾宝玉疼爱关心女儿,特别是与女奴关系的一个新起点。在此之前,宝玉在与丫鬟关系中不时流露的纨裤习气(如醉中撵茜雪,欲教训小丫头误踢袭人,生气要撵晴雯,同碧痕洗澡等)已不复可见,而升华为一种更纯净的女性美崇拜和同情不幸保护弱小的仁爱人道情怀。“世法平等”(第四十一回)成为他的自觉观念和信仰。在“平儿理妆”事件中,他想的是“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今儿还遭荼毒,想来此人薄命,比黛玉尤甚”;在“香菱换裙”事件中,他想的是“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偏又卖与了这个霸王”;在芳官受干娘欺负而吵闹时,他说:“怪不得芳官。自古道,物不平则鸣。他少亲失眷的,在这里没人照管。赚了他的钱,又作践他。如何怪得?”贾宝玉已经不再只孩子气地抽象谈论“女清男浊”“泥水骨肉”,而能对具体对象的现实不幸关怀体贴,这都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它显示出宝玉自我精神救赎的力量和成果。它在前八十回的最高表现,就是为晴雯之死奉献的《芙蓉女儿诔》。意味深长的是,“金钏之死”的真正责任人,靠金钱物质补偿求得暂时解脱的王夫人,却仍然颠倒是非黑白,继续神经质般地防范与宝玉亲近的丫鬟,不久又制造了抄检大观园,导致晴雯,司棋,芳官等一系列悲剧的更大罪恶。而在金钏事件中只能忏悔受惩的贾宝玉,为晴雯之死在《芙蓉女儿诔》已燃起满腔怒火:“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其声讨矛头已正对着罪恶制造者及其帮凶。注释:[1]本文所论《红楼梦》内容及所引原文,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2]参见【清】《康熙字典》巳集中火部六画“烈”字条。同文书局原版669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3]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第349页,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年版。[4]金钏儿应与鸳鸯袭人等同年,见第四十六回鸳鸯对平儿的话。[5]参见张俊沈治钧评批《新批校注红楼梦》(二)第785页,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6]降香,芸香和檀香都是较名贵的香。参见邓云乡《红楼风俗谭》第246至249页。中华书局2015年版。芹梦轩责任编辑: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长河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changhe99.com/a/Jb60XZ896l.html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