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湖 水美尤溪” 摄影大赛等你来!_作品_征稿_河流

尤溪县境内河道总长373公里,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81条,境内有尤溪河、青印溪、后亭溪、新岭溪、清溪、华兰溪等6条主要河流。 刘丰 摄 2016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的号令,五年

尤溪县境内河道总长373公里,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81条,境内有尤溪河、青印溪、后亭溪、新岭溪、清溪、华兰溪等6条主要河流。

刘丰 摄

2016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的号令,五年多来,尤溪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发展理念,紧紧围绕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河湖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黄在锦 摄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体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尤溪县河湖的变化,充分反映尤溪县河美、湖美、水更美的面貌,尤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尤溪县水利局联合尤溪县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幸福河湖,水美尤溪”摄影大赛,面向广大摄影人征集尤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摄影作品。

0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尤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尤溪县水利局

承办单位

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02征稿时间

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截稿。

03征稿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作品要紧扣“幸福河湖,水美尤溪” 的主题。反映尤溪县河湖在河长制的建设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内容包括尤溪县境内滨水公园、河湖水生态、水景观等优美的自然环境;尤溪县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湖现代化建设和管理、防洪排涝工程、中小河流及农村沟渠、池塘治理等场景;灌溉工程遗产等河湖人文历史文化景观。投稿作品应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积极向上,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有机统一。

04奖项设置

大赛共征集作品100幅,

不设等级奖,

稿酬每幅300元。

05征稿细则

1、 全国所有专业摄影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均可参赛。

2、作品必须取材于尤溪县境内,必须纪实写真,生动自然,别具特色,有创新内涵,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宗旨,表现形式不限。

3、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不超6幅,投稿时应一并选送各单幅)。

4、投稿作品在后期制作中,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则,对影调、色彩等可作适度调整。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不接受电脑合成图片。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格式文件不低于15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尤溪县摄影家协会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6、本次征稿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参赛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在尤溪县摄影家协会公众号等网上公布信息,并专电通知作者。

7、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负责。对于拍摄地点有存疑的,作者须提供证明在尤溪境内拍摄。

8、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以上作品拥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使用,除一次性付给作者影赛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不负责奖金纳税问题。

9、作品必须于2018年1月1日之后创作。作品凡已在各级(含县级)以上宣传、文化、文联、摄影协会主办的影赛、影展中已入选的作品一律不得参加征稿。发现入选作品违反本规定即取入奖资格。

10.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06投稿方式

1.大赛采用数码方式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24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1MB以内。

2.每张照片应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或作简要阐释。

3.投稿邮箱:36500437@qq.com 联系人:吴爱平,联系电话:13507573877

07其他事宜

1、大赛期间凡县级以上(含县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创作时可凭有效会员证进入县内各水利景点拍摄。

2、投稿人必须实名制,所有入选作品奖金,均按获奖作者姓名通过银行转账。

本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黄在锦 摄

陈明山 摄

黄春霖 摄

郭存勤 摄

刘丰 摄

萧光峥 摄

黄在锦 摄

王正国 摄

陈明山 摄

来源:尤溪县河长办、尤溪县水利局、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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