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小猫头鹰受伤,昭通学生、民警联手救助_进行_苟付伟_幼鸟

“你好,警察叔叔,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只猫头鹰,请你们救救它……”6月4日下午,一名学生来到昭通彝良县公安局海子派出所,从怀里掏出一只猫头鹰幼鸟交到民警手中,希望民警能对这个小可爱进行救助。 经民警了解,该学生是彝良县海子镇中学初二学生

“你好,警察叔叔,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只猫头鹰,请你们救救它……”6月4日下午,一名学生来到昭通彝良县公安局海子派出所,从怀里掏出一只猫头鹰幼鸟交到民警手中,希望民警能对这个小可爱进行救助。

经民警了解,该学生是彝良县海子镇中学初二学生苟付伟。当天中午,苟付伟在上学途中看到一只猫头鹰幼鸟躺在路上,便将其抱起来查看。苟付伟发现,小猫头鹰无法飞行且腿上有血迹,想到这几天温度较低,担心它无法存活,他便将猫头鹰幼鸟放在怀里暖着,随后跑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民警将小猫头鹰捧在手里仔细查看,发现小家伙呆萌的“神情”和华丽的“外衣”非常讨人喜爱。

随后,民警对这个小家伙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处理,还找来水和新鲜碎肉进行喂食,安抚小家伙不安的情绪,并对苟付伟的行为进行了表扬。

民警分析,五六月份正是猫头鹰幼崽学习飞行的时间,这只猫头鹰可能是在练习飞行的时候掉落到公路上的。由于小家伙还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无法进行放生,民警决定将猫头鹰幼鸟暂时安顿在所内进行救助喂养,待其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在此,民警提示广大市民:猫头鹰别名鸮,因其面貌似猫,故称“猫头鹰”,是夜行性鸟类,大部分以鼠类为食,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若群众发现受伤、落单的猫头鹰,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与公安机关或农林部门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罗开礼 摄影报道

一审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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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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