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企影响巨大!医院药品使用监测开始了_临床_评价_综合

作者:新康界 影响基药目录调整、鼓励仿制药目录制定等,对药企影响巨大的药品使用监测又开始了。 2月22日,辽宁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政府基层卫生机构上报

作者:新康界

影响基药目录调整、鼓励仿制药目录制定等,对药企影响巨大的药品使用监测又开始了。

2月22日,辽宁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政府基层卫生机构上报2022年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等药品目录和配备使用情况。

据2023年公立医医院药品使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申报药品使用情况包括省辖区内全部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80%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省份可扩大报送范围,直至覆盖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药品出入库情况以及药品使用情况和医院的基本情况情况,包括年度药品总收入(元)、实有床位数等。

实际上,要求上报药品使用监测的并不仅仅是辽宁一个省,而是涵盖全国。

据山东卫健委发布的消息,2月16日,全国药品使用监测工作座谈会在青岛举办,会上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对2023年药品使用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

覆盖全国所有医院的药品使用监测目的何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的目的进行披露。该文件指出,药品使用监测是基础,药政部门要用这些信息进行用药分析,形成临床用药综合评价,由此来指导临床用药。

国家卫健委在通知中表示,要重视并不断提高药品使用监测的范围,最终覆盖到所有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有了监测数据后,要分析应用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针对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配备和使用情况,分析用药类别结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使用、仿制药和原研药使用、采购价格变动、药品支付报销等情况,为临床综合评价提供基础信息,并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在数据分析和深度挖掘基础上,定期形成监测报告,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医保、药监等部门和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持续有效保障药品供应,更好促进“三医”联动。

由此可见,药品使用监测并不是目的,其目的是在监测的基础上上,形成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后者对药企的影响极大。

其一,影响多个目录调整。

通知表示,国家组织制订管理指南,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或行业学协会制订评价方法和标准等技术规范,建立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围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组织开展综合评价。

推动有关证据用于国家基本药物、鼓励仿制药品、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其二,影响医院用药目录,推动合理用药

通知表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时,要充分利用药品使用监测数据,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制定、药品临床合理使用、提供药学服务、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等的重要依据。  

运用药品临床后综合评价的结果,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断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促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 

其三,给药企研发提供指导

通知表示,要根据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要积极用于鼓励仿制药品、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提出改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适宜临床需求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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