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尊壁纸受骗的人电话旅游大讲堂|购物点藏猫腻,受骗质价不符!

【案例】 游客A先生一行12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五日游”。行程的最后一天途经珠海,姚先生等人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一家名为“聚福珠宝店”的购物点。珠宝店的老板声称为了给自己体弱多病的儿子祈福,特意送给A先生等人每人一件玉挂件礼品。
原标题:旅游大讲堂|购物点藏猫腻,受骗质价不符!【案例】游客A先生一行12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五日游”。行程的最后一天途经珠海,姚先生等人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一家名为“聚福珠宝店”的购物点。珠宝店的老板声称为了给自己体弱多病的儿子祈福,特意送给A先生等人每人一件玉挂件礼品。A先生等人偏听偏信了该老板的故事,并在其随后的“推销下”购买了大量玉器,总计花费4万多元。而珠宝店并未开具正式的发票,仅提供了收据。当A先生询问为何不开发票时,珠宝店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商场刚开业,手续未办齐所以没有发票。在一旁的导游此时也向A先生等人表示,这家珠宝店的东西肯定是真货。行程结束返沪后,A先生等人拿着买来的玉器前往珠宝商店鉴定玉器的品质时,被告知所购买的玉器大大超出正常的市场价。震惊之余,A先生等人才明白自己上了珠宝店老板的当,于是向旅行社提出投诉,要求退还全部购物价款,并要求该旅行社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最终,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细节问题需双方协商。【分析】凡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购买的商品,经权威部门鉴定,所购物品确实为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当为游客办理退货。本案中,游客A先生等人在导游的带领下购买到了质价不符的商品,由于无法提供购物发票,在缺乏依据的情况下将很难认定所购商品属假冒伪劣。市旅游质监所认为,旅行社应严格选择信誉良好的购物点,让游客感觉“购有所趣,物有所值”。对存在猫腻的购物点,旅行社应当将其列为“黑名单”,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建议旅游目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购物点的管理,多管齐下,最大限度地避免游客因买到假冒伪劣或质价不符的商品而导致的纠纷。在此提醒广大游客,旅游购物须理性,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游商店,注意货真价实,做到不懂行的不随意买,不可信的不轻易买,不实用的不盲目买。购物时,尤其是购买贵重物品时,务必事先询问清楚可否退换及退换的条件,并做好书面协定。购物后应索要正规发票。异地购物切忌冲动,不要盲目听信任何人的推荐和诱导。对行程计划之外的购物活动,游客有权拒绝参加,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素材来源于天天新报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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