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哭声辨别何时不再有哭声

何时不再有哭声青龙—董旄 发表于 2007-7-3 6:32:00 何时不再有哭声 【2007年06月30日北京晨报】 昨天,虐杀无辜妇女丁某的4名少男少女在市一中院接受宣判。法官宣布4少年各自刑期的话音刚落,法庭里便响起号哭声。
何时不再有哭声青龙—董旄发表于2007-7-36:32:00何时不再有哭声【2007年06月30日北京晨报】昨天,虐杀无辜妇女丁某的4名少男少女在市一中院接受宣判。法官宣布4少年各自刑期的话音刚落,法庭里便响起号哭声。被害人家属对4被告人恨之入骨,不肯原谅他们的残忍行为,力求重判严惩。而4个孩子的家长都希望法院以“教育为主,判轻一点”。但法律的天平不能向任何一方倾斜,一纸判决令4个家庭都感到了难以承受之重。4人中的双胞胎兄弟小几和小木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7年,另两名女孩阿捷和阿梅则分别获刑17年和9年。原来,去年5月21日凌晨,35岁的丁某在宣武区一处拆迁房内被杀。杀人者显然折磨了她很长一段时间,头发被烧掉一半,身上伤痕累累,死状惨不忍睹。案件不到一天便真相大白——真凶竟是四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他们用尽手段折磨丁某一个多小时直至其死亡,抢走了100多元钱和一部小灵通电话机。而丁某只是他们路遇的一个陌生人。“我们没有事情干,想找点刺激,也想找机会挣点钱。”小几这样表达殴打陌生人的理由。在殴打丁某时,小木用打火机烧她的头发,丁某痛得大叫,可是拿着打火机的小木却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说,当时“特别舒服”。直到打火机打不出火来,小木才罢手——仅仅为了寻求刺激、“好玩”,一对双胞胎少年带着他们的情侣虐杀了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女子,其手法令成年人都难以想像。在4少年不得不用他们自己的青春与幸福为代价来反思自己的罪行时,是不是应该有更多的人同样需要进行反思呢?首先,4少年的家长们应该对自己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失误进行反思。小几哥俩儿的父亲苗先生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在他的印象里,这对双胞胎兄弟不太懂事。“我不让他们抽烟,可回家以后还能看见烟灰,烟头都藏起来了。”这位父亲面对俩儿子带回来的女朋友也采取了容忍的态度。“我怕一跟他们急,他们就跑了。”少女阿梅的父亲也在写给法庭的信里表达了对自己由于生存压力而疏于子女教育的懊悔。“我的家庭极端贫困,带着女儿从老家来京打工,为了生存忙于奔波,放松了对女儿的教育和监督。”而孩子对家庭有另一番解释,阿梅说,她在家里找不到温暖和关心,已经离家出走一年多了。阿捷也曾因与父母关系不好被赶出来过。双胞胎兄弟对父母的印象则是:“管不了我们。”——想想吧,一个管不了,一个管不好,剩下一个把孩子往外一轰了事,这样的家庭出几个这样的孩子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家长一定要从小抓起,培养他们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让他们懂得如何去做人,如何去做事,如何去尊重别人,如何去面对社会,让他们时时牢记: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家长最应该牢记的是:不要对孩子只剩下无原则的“爱”,这种“爱”对孩子永远是一种伤害,不会有别的任何结果。其次,我们的社会也应对此进行反思。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按惯例,说完家庭是应该接着说学校的,但因教育的现状,学校这块儿说了也等于白说,所以也就把它放在最后了。我们的社会有责任倡导一种健康的教育风气,不能盲目跟风,学校一有风吹草动就群起而攻之,大有痛打落水狗的架势。要始终牢记这一点:教育不只是教师们的教育,而是整个国家的教育,是民族的立根之本,教育如何发展才是我们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所应该考虑的。再有,我们的法律界的专家们不要只热衷于“与国际接轨”,在为未成年人提供越来越周到的“保护”的同时,为孩子们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能与成年人的法律相对应的“游戏规则”,让他们在规则与制度的教育中正常地成长,不要长成温室里的豆芽菜、保险箱里的畸形儿。4名被告人中的3人都是未成年人,另外一个也刚刚迈进成年人的行列,如果早一些让他们知道遵守“游戏规则”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又何至如此!辛弃疾说过:算事业须由人做。身为教育工作者中的一员,我们应勇敢地承担起身上的那一份责任,积极探索新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孩子们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而做出自己的努力。但愿法庭上能少一些哭声,但愿我们的未成年人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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