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言论自由政治正确“杀死”言论自由:真实忧虑还是话术陷阱?(下)|城与邦

政治正确“杀死”言论自由:真实忧虑还是话术陷阱?(下) 作者|孫金昱 简介|伦敦大学学院政治理论博士获选人 兴趣|政治义务,女性主义 编辑|黄麒瑄 本文为作者原创,原收录于《思想》第35期“反思进步价值”。本次推送,分(上)(下)
原标题:政治正确“杀死”言论自由:真实忧虑还是话术陷阱?(下)|城与邦政治正确“杀死”言论自由:真实忧虑还是话术陷阱?(下)作者|孫金昱简介|伦敦大学学院政治理论博士获选人兴趣|政治义务,女性主义编辑|黄麒瑄本文为作者原创,原收录于《思想》第35期“反思进步价值”。本次推送,分(上)(下)两篇。对本文感兴趣的读者,“(上)篇”请见文末往期文章连结。▲修辞学,话术,骗?政治正确:一个话术陷阱当下,中国大陆基于言论自由考量而反对政治正确的呼声,给人时空错置之感。在21世纪的语境下,政治正确问题的产生来自于言论自由和歧视性言论之间的矛盾。当言论具有歧视意味时,我固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是否还应当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种矛盾的产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首先,从大环境上来说,言论自由要得到文化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其次,歧视性言论要承受来自社会的普遍压力,使用这些言论的人或多或少要为其言辞付出一定的代价。只有这样,在这个问题上才会形成观点对立的双方,双方在论辩中才会有各自的依仗。当下的中国大陆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当言论自由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和坚实的文化认同,中国民众尤其是学者所面临的挑战,应当是密尔式的:如何能够为广泛的言论自由提供一种辩护?但是,这一阶段却被跳过,在对言论自由缺乏共识和普遍存在误解的情况下,人们直接开始进入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对言论难题的探讨。同时,当下中国大陆,使用歧视性用语通常并不会付出过多代价。法律在这一问题上近乎空白。微博、微信等公共区域的歧视性言论比比皆是——对女性、宗教群体、少数民族的群体的侮辱性称呼,直接宣称他们低人一等,更不必说泛滥的地域歧视言论。但除了少数企业因此道歉之外,其他使用者在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几乎不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所谓的社会压力十分可疑。文章开始处提到的冯钢教授,其实并没有为自己的言论付出代价,而且他的支持者和辩护者也不少。所谓的压力不过数量众多的批评,但也正如前文强调的那样,言论自由并不包括免于批评。正是这种错置感,才不断有人反驳道,中国当下的问题不是政治正确太多,而是政治正确严重不足。但是,这种反驳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吗?问题的本质并非将政治正确量化,再以某一标准去衡量哪些国家的政治正确过度,哪些国家的政治正确不足。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人们使用“政治正确”一词时他们的所指是什么。歧视性言论的使用和惩罚存在巨大争议,在学界被称为仇恨言论问题。即使在美国等少部分西方国家,法律不制裁这些言论,但这不妨碍人们认为仇恨言论有害,从而形成一定的反仇恨言论的氛围,这种氛围俗称“政治正确”。现在,当我们谈起“西方政治正确”或者“白左政治正确”的时候,指的大部分也是在涉及女性和少数族群权利和平等的议题上,一套社会中形成、流传的言论规范。如果我们能够用支持者和反对者来区分人们对政治正确的态度,政治正确的支持者是那些认同这一些规范的人,而政治正确的反对者则既包括那些指责特定观点(通常是左翼观点)仅仅在政治上正确的人,也包括那些认为这种特定的话语规范虚伪、没有必要、甚至剥夺他人自由权利的人。这两类反对者在中文世界同时存在,他们对政治正确的恶感甚至更甚于西方世界。对第一类反对者来说,对政治正确的恶感多来自对少数民族、穆斯林、黑人、女性主义者、性少数群体等弱势群体的仇视或厌憎。政治正确的反对者通常认为事实的正确就是这些少数群体本身就具有道德、能力、素质或其他方面的问题,从而不配或不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而拒绝批评这些社会群体,否定、回避这些问题,或以其他方式解读这些问题的成因,则是一种政治正确。这种政治正确只是一种无用的圣母心态,遮蔽真相,保护不该保护之人,对其他社会成员极不公平。而对第二类反对者而言,这些恶感来自政治正确带来的束缚感。在部分政治正确的反对者看来,政治正确的用词要求过于敏感,全无必要。他们声称“黑鬼”“阿叉”这类明显具有贬义色彩的词汇只是习惯而无恶意,辩解让女性觉得受到冒犯的笑话是女性自己的问题,抱怨以“阿兹海默症”“听力障碍”等词替代“老年痴呆”“聋子”等说法荒唐而无意义……总之,政治正确限制了口无遮拦与真性情,但这种限制却小题大做。无论西方还是中国,政治正确一词或是成为批判的对象,或是成为批判的理由。尤其是在西方当代观念下,政治领域一向推崇言论自由、多元声音、平等开放的讨论,在这样一个领域中设置“正确”显得矛盾。政治与正确两词的组合,也因此从一开始就显得奇怪而尴尬;它天然暗示着“政治上正确,事实上不正确”这一结论。结果是,这一概念很难被其支持者和反对者平衡地使用。若为某一观点立场辩护,称其合理的理由是政治上正确,我们难以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义的论证;更多时候,辩护者还需要特别强调“这不是政治正确,而是……”。但若为反对这一观点,称其仅仅为政治正确,甚至不需要多少事实论据和逻辑推理,就能完成一次很有攻击力的批评,仅仅将对立观点称为“政治正确”,就好像已经给了对手重重一击,宣称对方在事实上大错特错。实际上,当支持平等、反对仇恨言论的人使用“政治正确”一词时,恐怕已经落入了一个话术陷阱。相比于更重要的问题——对方的言论是否是仇恨言论,仇恨言论会造成怎样的危害,仇恨言论是否应当被法律禁止或自发抵制——我们已经为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也是荒谬的论证负担:为什么一件事情在事实上不正确,我们却要在政治上维护它?政治正确的支持者所维护的并非是作为表象的言语规范,而是这套自发规范得以形成的根源——平等权利、平等尊严、平等对待。仇恨言论不是政治上正确与错误的问题,而是事实上对特定社会群体和属于特定群体的个体的攻击、孤立和边缘化,是一种切实的伤害。基于对这些群体在社会中境遇的关切,避免刻板印象和弱势地位的进一步固化,谨慎措辞就成为了一种必要。那么,仇恨言论到底是什么,它被限制的依据又是什么呢?通常,我们是根据字面意思来理解的,即表达仇恨情感的言论,这种表达通过贬低、侮辱、谩骂具有某一类身份的社会成员来实现,这一类身份包括宗教、性别、性取向、种族、民族等等,而这些身份特征本身在道德上本是中立的。不过,这种字面理解容易引起这样一种误解:仇恨言论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表达了仇恨这样一种极端、负面、不够健康的感情;同时,仇恨也是表达者必不可少的动机。按照这一逻辑,限制仇恨言论就有了惩罚情感与思想的嫌疑。▲杰瑞米·沃尔德伦教授杰瑞米·沃尔德伦教授(JeremyWaldron)纠正了这种错误的字面解释。针对仇恨言论的限制性立法并不关心表达者的动机,也并不是源于对“仇恨”这种情感的负面评价。这类立法所关注的根本是仇恨言论所产生的结果。仇恨言论因为激起仇恨而得名,并非因表达仇恨得名。是仇恨言论所产生的结果,使伤害原则依然能够应用于仇恨言论问题。仇恨言论之所以构成道德问题,并在于一次性的或粗鲁或极端的表达,而是以一种更持久的方式成为我们生活中时常可见的一部分,如同污染物慢慢浸透在社会环境之中,使得弱势的少数群体不得不生活于这类言论的阴影之中,而且,这种环境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是几乎无法通过自主选择逃避的。他们要时刻准备着接受这样的资讯:“你是不受欢迎的”“你应该滚回你来的地方”“不要以为自己很安全,我们在盯着你”……对这些少数群体而言,仇恨言论不是对某些言论感到愤怒、不悦、屈辱、受伤害那么简单,它的效果不单单是在仇恨言论进入少数群体视野那一刻产生的心理精神效果。除心理感受之外,他们在社会中本该平等享有的尊严受到了侵犯。但享有尊严本是一种权利:即作为一个个体,被认为是平等的社会成员,不因其某种身份而被视为低人一等。如果一个社会所呈现的环境中,充斥着对某些社会群体的侮辱、攻击,而法律和社会一般规范却对此无动于衷,社会无疑背弃了承诺给这些少数群体的平等权利。如果仇恨言论确实产生了伤害,那么它产生伤害的机制是否满足说服原则,从而能够使仇恨言论免于法律的限制呢?沃尔德伦没有回答这一问题。但是从他的论证中不难发现,仇恨言论并不能因说服原则免于限制。有人会说,仇恨言论只要不直接煽动暴力,就依然是通过说服效果来产生伤害。看到仇恨言论的人,依然要通过自己的判断来辨别真伪是非,从而决定对少数群体的态度。这种说法其实完全忽视了社会少数群体是直接面对仇恨言论的群体。仇恨言论可能会通过对社会多数群体的逐步说服来伤害少数群体,但就像沃尔德伦强调的那样,它更为重要的作用方式是直接将少数群体浸入一个被污染的环境,背负着少数群体的身份在充斥仇恨言论的环境中生活,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这种言论效果,与说服没有关联。如果限制仇恨言论的理由是正当的,那也就是说仇恨言论并非一种受到言论自由保护的言论,正如诽谤、虚假广告、人身攻击等被排除的言论一样。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少数群体在社会中获得平等尊严也是权利。一项权利在伤害另一权利之处停止。因此,无论仇恨言论管制法律,还是社会自发反对仇恨言论的政治正确氛围,都不与言论自由对立。▲仇恨言论之所以构成道德问题,并在于一次性的或粗鲁或极端的表达,而是以一种更持久的方式成为我们生活中时常可见的一部分。结论:政治正确限制了言论自由吗?厘清了言论自由真正的含义,和政治正确话术背后真正的问题,我们就可以回应那些关于言论自由的忧虑。以反对仇恨言论为核心内容的政治正确,并不会限制言论自由。首先,政治正确对平等价值的关切和执着是否阻碍了我们获得真相,从而形成一种新的言论审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政治正确并未通过法律和政治权力对人们的发言形成强制,从而侵害了言论自由。在公共讨论中,不同观点之间产生冲突,彼此之间进行争论、批评、否定,本身就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种互有往来的冲突,有时却被政治正确的反对者误解为对自己言论自由的侵犯。从社会氛围对少数派言论形成压力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判断出政治正确是否是一种压抑言论自由的氛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政治正确未必占有统治地位的主流观点,它可能恰恰处于少数和边缘;归入政治正确范畴的观点和立场所产生的压抑其他政治不正确的言论的效果,并非因为少数族裔、女性等社会少数群体建立霸权;它可能仅仅是社会优势群体的特权受到质疑、动摇之后的不安。其次,批评某一观点仅仅是政治正确并不能帮助我们更接近真相,反而有架空讨论的嫌疑。在公共事务中,人们关心事实是什么,对事实恰当的解读是什么,不同的价值之间应当如何取舍。如同之前提到的,当指责一个观点仅仅是政治正确时,同时也在指责对方的表述是事实上的不正确,隐含地表达着自己的立场才是事实上的正确。但是事实上是否正确,依赖于可靠的资料、真实的事例和自洽通顺的逻辑。一句轻巧的“政治正确”,既回避了对自己立场的事实论证,也回避了对对方立场提出有凭有据的质疑。本应聚焦于论据与论证过程的观点交锋,在反政治正确者的话语中,轻易就转化成了“真实”与“虚伪姿态”的对峙。在他们眼中,那些为穆斯林说话的人,为女性说话的人,为LGBT群体说话的人,不过是在作出一种“善良”的姿态,或为展示自己的高尚,或为避免得罪大众;对其背后的事实论述和价值判断,反政治正确者却很少正面触及。事实上,政治正确并不可能被抛弃。只要还有珍视平等价值的人存在,他们就自然会在公共讨论中自发形成一套避免歧视、冒犯、仇恨的话语规范,对其他讨论者所使用的带有歧视、冒犯、仇恨意味的话语提出批评和反对。只要这样的人足够多,自然就会形成某种氛围。政治正确反对者有必要反思自己的立场了。他们声称自己最为关心的真相,解决问题的方案以及言论自由,都无法经由反政治正确得到。相反,单纯将政治正确作为一种指责,故意突破政治正确,只会起到架空讨论、恶化问题的作用,使讨论越来越偏离求真的路径,转而制造新的矛盾。对于华人群体而言,这种反思更为必要。缺乏平权运动的经验或许使我们难以对平等足够敏感,但一个在历史上也曾饱受歧视、压迫和边缘化的群体,理应更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作为一套话语规范的政治正确,就是文明社会的基本礼仪,它所给予少數和弱勢群體的尊重,恰恰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期待和盼望的。-Fin-本文为「城与邦」作者原创转载或投稿请联系polis2016@163.com「城与邦」是成立于英国与北美、成员遍布世界各地的政治哲学写作小组,提供新鲜原创学术思想,激发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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